发改委要求确保元旦春节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
24.12.2013 18:11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中新社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刘辰瑶)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通过其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两节期间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监管,突出对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和铁路、公路、水路、城乡公交、出租车等客运服务价格的监测和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客运服务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特别是蔬菜、牛羊肉、牛奶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商品供应不断档脱销,坚持平价销售。
通知要求运用好价格调节基金,通过补贴流通费用,支持储备投放、组织应急调运等,增加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要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
另外,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加强对区域性特色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突出对具有地方民俗、民族特色食品、餐饮价格的监控,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对于旅游热点地区,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旅行社旅游线路报价,以及旅游餐馆、星级宾馆、特色客栈、景点景区门票、旅游购物店、游乐项目等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零负团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对新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价格监管,突出对网络购物、快递、洗车、保洁等新兴服务业价格的监控,区别不同行业特性和服务方式实施分类监管。(完)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24.12.2013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