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省和市(州)财政加大财力向县下移
27.08.2014 14:09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从范围来看,县级基本财力主要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及其他必要性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民生支出主要包括公共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项目等。
为增强县级财政基本保障能力,《通知》明确多项措施,要求继续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规范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秩序和预算管理行为;继续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比重;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全面清理、减少、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规模,取消功能模糊、绩效不高的项目,归并用途趋同、绩效较差的项目,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全面推进扩权强县试点改革,赋予扩权试点县(市)与市级相同的部分管理权限,增强县级发展自主权。
《通知》还明确,将建立问责机制,对违规安排使用财政资金,不严格按序列安排预算或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保障支出未兑现、民生政策未落实的县(市、区),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并在全省通报。对基本保障支出绩效管理较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的县(市、区),省级财政部门予以约谈,督促整改。陈岩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7.08.2014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