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发通知要求坚决杜绝元旦春节“节日腐败”

25.12.2015  17:57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院党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各党总支、支部、部门要将上级关于元旦春节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的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和职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坚守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自觉从严要求自己,始终做严格执行纪律、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的表率。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坚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上级作出的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在第一时间向干部职工传达,对本部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在第一时间掌握和处置,对出现的重要问题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责任追究。院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严重的部门、科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部门、科室领导人员责任。以强化问责为抓手,推动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在省医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