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要求各地严查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08.11.2013  19:20

针对媒体报道的广东省东莞市安全监管局原局长陈建国等贪污受贿案的审理判决情况,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发出通报,要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吸取教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安全培训管理,严查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监管总局在通报中援引媒体报道称,从2005年底开始,东莞市安全监管局将不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高培学校确定为定点培训机构之一,为其安排各镇区安全监管分局组织的生源。高培学校每向学员颁发一个证件,就向东莞市安全监管局支付20元至200元不等的回扣,2005年至2010年合计支付603万余元,作为该局的小金库,主要用于该局日常接待及节日慰问等开支。2012年1月底,时任东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国还违规收受了高培学校为其办理的价值40.8万元的高尔夫球会会籍。2013年9月23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东莞市安全监管局原局长陈建国、副局长沈善智、党组成员高景荣,因单位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安全监管总局通报指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做到会员卡“零持有”、对被检查单位和监察对象宴请送礼“零接受”、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零接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通报明确,严禁利用职权强迫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指定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严禁利用职权向安全培训机构索要钱物、推销产品,干预安全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要严格遵守从业行为规范,严禁非法违规垄断生源。

通报还要求,严禁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考生索取财物或者参与违规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或者考试舞弊,杜绝乱发证行为。要规范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