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8月18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启动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
《通知》要求,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立即对地质灾害隐患及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进行再排查,对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员居住地和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景点、地震灾区安置点、工矿企业、大型建设工程施工地和营地等进行重点排查,实现全覆盖。要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确定防灾责任人,采取针对性措施,编制、细化和完善防灾预案,逐一落实监测、避让、治理措施,加快整治销号;对暂时不能消除的,必须做到隐患威胁区告知率和应急预案覆盖率100%,要提前逐一落实避让、处置措施;对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区域,要在发现隐患或险情后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全部疏散转移,确保安全。要高度重视矿山、尾矿库、矿渣堆积地、地下管道、建筑工地、采石场、交通干线、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隐患的整治整改工作,认真落实防灾措施。
《通知》明确,要继续坚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一日一会商”、“一日一预报”、“一日一调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已有各种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地质灾害、气象数据、地理信息数据等资源的实时共享。继续坚持做好“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工作,强化主动预防避让机制的高效运转,坚决防范出现群死群伤。特别是工矿企业和在建工程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结合气象信息情况,在强降雨来临前暂停生产作业,并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对旅游景区、山区农家乐及水上游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域,要根据降雨预测情况,提前组织游客安全疏散并及时封闭景区,设置好危险区标识并加强管控。(记者 赵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