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3人违纪违法受处分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吴梦琳 王云) 6月25日,凉山州纪委发布消息,西昌礼州小学原副校长李乃雄、西昌市扶贫办原副主任马立新、西昌市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股原股长毛凯因违法违纪被处分。
日前,西昌市纪委对西昌市礼州小学原副校长李乃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审理。
经查,李乃雄在担任西昌市礼州小学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西昌市人民法院判决李乃雄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赃款依法予以没收。
李乃雄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2015年5月20日经西昌市纪委常委会和西昌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乃雄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日前,西昌市纪委对西昌市扶贫办原副主任马立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审理。
经查,马立新在担任西昌市扶贫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马立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对其赃款71.5万元予以追缴。
马立新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2015年5月20日经西昌市纪委常委会和西昌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马立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西昌市纪委对西昌市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股原股长毛凯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审理。
经查,毛凯在担任西昌市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毛凯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2015年5月20日经西昌市纪委常委会和西昌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毛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