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出台《广场舞文明公约》 规定跳舞时间、区域和音量

22.07.2015  19:46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钟美兰 王云) 7月15日,西昌市政协委员李家勋收到政府《关于引导规范广场舞健身舞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建议》的答复,为了规范西昌市广场舞,西昌市出台了《广场舞文明公约》,从跳舞时间、区域和音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近年,广场舞深受西昌市民喜爱,每天早上或晚饭后,大大小小的广场上到处有广场舞爱好者的身影。但是,噪音扰民、占道跳舞、场地纠纷等问题不时引起周围市民的不满与投诉。今年西昌市“两会”上,李家勋提出《关于引导规范广场舞健身舞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建议》,建议出台规范广场健身活动的暂行规定。今年7月,西昌市出台公约。

可是,一纸公约,能否解决西昌广场舞面临的诸多问题?

因争地盘起纠纷

7月19日晚上8点,西昌市月城广场热闹起来,各个跳舞队以各种各样的队形排开,有的队伍甚至排到了人行道上,队与队之间相距不过十几米。其中,以月城康乐舞蹈队和开心健美队离得最近,队员相距不过1米,两队音响相距不过8米,音响声音相互干扰。

因为争地盘,我们两个队派出所都去了好几回。”开心健美队负责人周女士说,开心健美队最初只有四五十人,现在有两百多人,人多地方不够,时不时和相邻的月城康乐舞蹈队因争地盘起冲突,仅去年到现在,两队就闹到派出所四回。

争执是有的,双方相互飙音响音量。”月城康乐舞蹈队负责人杨女士说,月城广场是西昌市旅游的一张名片和一个窗口,却经常出现纠纷,后来不得不划一条“三八线”,禁止越线。杨女士认为,争地盘根本原因是愿意健身的老年人越来越多,每个团队成员都在增加,而月城广场地方有限。

一个月前,为了躲避“地盘之争”的朱先生带领四五十人的队伍在凉山州民族体育馆寻了一块地方,不过馆内设有停车场,距离舞场不过几米,晚上没有灯,人身安全难以保证。

据了解,西昌市有三个大型群众活动广场,除了月城广场之外,还有民族体育场和火把广场,为何群众独钟情月城广场?

多支队伍的队员告诉记者,大部分队员居住在老城区,月城广场离家近,步行可到达,且月城广场周围以商家为主,扰民因素较少。

广场舞公约制定出台

每天在这里跳广场舞的人有上千人,能不能帮忙呼吁下,我们也不想一直和别的队起争执。”周女士说。

关注到这种现象,今年西昌市“两会”上,西昌市政协委员李家勋提出《关于引导规范广场健身舞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建议》,建议出台规范广场健身活动的暂行规定,对广场舞队伍予以编号,并进行登记备案,明确跳舞时间、音乐和区域,由文体、公安、城管和社区共同参与暂行规定的宣传和落实。此份建议作为集体提案交给西昌市公安局主办,西昌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协办。

西昌市广场舞的矛盾跟外地不一样,矛盾集中在队伍之间,而不是与居民之间。”西昌市文化馆馆长喻劲波说,接到此份提案后,文化馆对西昌市各大广场予以调查,调研显示,月城广场确实存在广场舞噪音、场地纠纷、占道跳舞问题,其中以场地纠纷最为严重。

为了充分保证广场舞的健身圈和周围居民的休息权,西昌市邀请月城广场舞蹈队负责人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今年7月,西昌市出台《广场舞文明公约》:第一,广场舞限定时间,活动时间不早于7点,不晚于21点,午休时间不活动;第二,限区域,在指定场地活动,不占道堵塞交通,不擅自扩大活动范围,限定音量,乐曲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内。

公约说指定区域,指定哪个区域?谁来指定区域?”李家勋说,虽对政府的及时答复表示满意,但是整个公约既不明确也无约束力,缺乏可操作性。

解决问题效力有限

确实,尽管公约明令禁止,但晚上九点一过,有几支队伍依然热情高涨。

我们这支队伍多是来西昌务工的年轻人,大家都是下了班才来跳,一般都要跳到晚上10点。”广场自由舞蹈队负责人陶贵群说,明知违反了公约,但因为没有人监督和管理,队员又有需求,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而且我们没有接到周围居民的投诉”。

西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梅家军说,跟广场舞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前者对于广场舞调解居多,后者需要环保部门的联合执法,但是都治标不治本。“对于广场舞管理,全国都有难度,凉山州作为自治州,能否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梅家军说。

在李家勋看来,西昌市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加入广场舞队伍,出台一个规范性规定迫在眉睫。

我们也知道,公约靠道德来约束,估计效果不咋样。”喻劲波说,但若要出台规范性文件,需要城管、公安乃至更多部门充分的调查和后期的联合执法,仅靠一部门之力无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