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纪委书记谈小官贪腐:苍蝇危害不亚于老虎
4月30日,西安市纪委召开全市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工作会议。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鑫说,要严厉查处群众身边腐败的人和事。
严查窗口行业违规收费和收红包
杨鑫说,小官贪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既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也有腐败问题。比如,在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中虚报骗取补偿款,侵吞集体资产;借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趁机敛财等。有的涉及金额较大,比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居委会原主任于凡索贿数额特别巨大。有的手段日趋多样隐蔽,不少基层干部贪腐窝案频发,“雁过拔毛”、“小官贪腐”现象影响恶劣。比如,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车辆管理所)西区分所所长于雷、副所长薛强等5人受贿窝案,经常是查处一个、带出一串。
要清醒地认识到,贪腐没有级别的概念,有时候“苍蝇”的危害不亚于“老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查“民生蛀虫”。群众对什么问题意见最大,对哪些干部意见最大,就要集中精力查处这样的人和事。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贪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5大办案重点突出查处征地拆迁腐败
西安市纪委副书记周建德宣读了市纪委关于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对办案重点做了明确要求。纪委将突出查处在征地拆迁、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中优亲厚友,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款物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问题;
突出查处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补贴、截留强农惠农、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多贪多占的问题;
突出查处基层执法、监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或市场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受贿索贿,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影响坏、群众怨气大的问题;
突出查处职级不高、位置重要的公共服务部门,利用所在的特殊部门或垄断行业,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敲诈勒索的问题;
突出查处在民生服务、投融资等关键岗位中经手管理国家资金、资源,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密切关注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
《意见》说,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积极推广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和群众点名领导接访制度。利用新媒体技术,拓宽案源渠道。
梳理线索、摸清底数。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反映的非市管干部的腐败类问题线索,全面排查和集中清理,特别要密切关注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对筛查出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明确时限要求,集中力量组织查处。
《意见》说,要创新办案方式,对群众身边的重点腐败案件坚持下管一级,助推基层纪委排除干扰阻力。要有效整合办案资源,突破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孙洪伟 采写
今年前4个月27名县处级干部受党政纪处理
会上,西安市纪委副书记黄会强通报全市2014年和今年前4个月查办案件情况。
2014年全市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06件,立案128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99人,其中处分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49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139人,移送司法机关64人,挽回经济损失3098.02万元。
因作风纪律被查处和问责的干部172人,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339人;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中的贪腐案件,如西安市环保局原局长张印寿、西安市经开区管委会原副巡视员邢长发受贿案。
今年1-4月,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48件,共立案336件,其中局级干部6件;县处级干部30件。结案293件,给予党政纪处理295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32人)。其中,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2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中局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6人。司法机关直接作出刑事处罚后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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