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涉外办学的声明

15.06.2016  02:15

各位考生及家长:

为防止冒用西南交通大学名称进行各种形式的涉外办学活动,西南交通大学在此郑重声明:

目前,我校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如下:

  一、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利兹学院(许可证编号 MOE51UKA02DNR20141595N)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 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 MOE51US2A20121314N),由经济管理学院承办。

2. 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生物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 MOE51US2A20121315N),由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

3. 西南交通大学与德国德累斯顿国际大学、德国佛朗霍菲无损检测研究所合作举办无损检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 MOE51DE1A20131397N),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承办。

二、非学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西南交通大学与加拿大国家教育交流中心合作举办工商管理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1CA4N20020169O)及工程学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1CA4N20020168O),由加拿大高等教育基础部承办。

上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归口管理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除上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外,西南交通大学未以本校及二级单位名义(如:国际教育学院)开展诸如“留学预科班”、“留学直通车”等形式的任何涉外办学项目。特提醒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认真甄别判断,切勿上当受骗。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学生、家长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28-66366347。

对假冒西南交通大学名称进行涉外办学项目宣传招生的机构或个人,均属侵权行为,西南交通大学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西南交通大学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