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入选“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16.11.2016  14:05

11月7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川委[2016]836号),西南交通大学作为川内唯一高校单位入选。这是继2015年学校荣获“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单位”之后,又一次在法治建设方面获得肯定。

从2012年《西南交通大学章程》建设以来,学校大力构建法治基础,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出台了《西南交通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试行)》、《西南交通大学依法治校评估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依法治校评价标准(试行)》等一系列基本制度文件。同时以《西南交通大学章程》为抓手,重点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并积极搭建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着力规范学校的日常管理行为,将其纳入依法运行的轨道。

2016年,学校还专门成立了依法治校(法律事务)办公室的实体机构,配置专门工作人员,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学校依法治校及法律事务工作。通过一系列规范制度文件和规范要求,对内做好管理内控工作,监督促进学校管理行为的依法依规,降低学校运行的法律风险;对外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做好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诉讼工作,防范学校外部发展的法律风险。同时,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通过校长办公室主页的依法治校专栏、综合楼大厅的法治宣传视频、学生活动区的法治教育展板,以及“宪法日活动”、“法治宣传活动月”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培育法治文化。

2016年11月教育部门户网站一线采风栏目专门发布了《西南交通大学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的文章,对学校的法治建设经验进行了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