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全面加强畜产品检疫监管

05.05.2015  19:46

  2014年11月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职能移交畜牧部门后,西充县畜牧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屠宰监管工作:

  一、健全检疫机构,强化检疫队伍。县畜牧局将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工作划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在每个定点屠宰场成立一个屠宰检疫分所,每个屠宰检疫分所配备6至12名专职官方兽医,专门负责屠宰检疫检验和屠宰的日常执法监管。

  二、明确工作要求,完善监管制度。要求定点屠宰场监管切实做到五个“100%”,即:屠宰检疫率100%、屠宰动物检疫申报率100%、入场屠宰生猪100%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出场动物产品100%经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标识、检出的病害动物产品100%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理。建立了动物入场制度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疫情上报制度等制度;实行官方兽医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次安排3至5人轮流值班,并必须统一穿检疫防护服装、佩戴执法标识和工作证件,做好各种检疫日志和记录登记,随时随地备查。

  三、完善检疫设备,提高监管水平。5家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建好后,县畜牧局积极向县财政争取资金50万元,为每个屠宰场配备了显微镜、检疫工具箱、简易化学分析仪器、冰箱、摄像机等检疫设备;在每个屠宰场安装了4至5个监控摄像头,终端安装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落实专人负责随时督查各屠宰场驻场人员值班和检疫、屠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使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四、严把五道关口,确保监管质量。一是严把动物入场关。生猪严格“凭证凭标”入场,入场待宰生猪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按照规定佩戴检疫标识,并依照产地检疫标准对待宰生猪再次进行群体和个体检查。二是严把检疫申报关。待宰畜禽宰杀前,定点屠宰场必须提前6小时申报检疫,官方兽医人员进行宰前检疫合格并出具《动物准宰通知单》后,方可屠宰。三是严把同步检疫关。值班官方兽医人员每日提前到操作间准备,与屠宰操作同步,详细按照同一生猪头、蹄、内脏、酮体统一编号检疫,按照同步检疫程序对每一部位仔细检查。检疫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四是严把产品出场关。动物产品经驻场官方兽医人员检疫合格,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识方可出场。屠宰企业如对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进行分割加工的,必须对分割动物产品按照规定进行包装,由官方兽医人员监督其在包装上加施检疫标志,方可出场。五是严把无害化处理关。对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全部通过“焚烧”或“消毒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专业处理,并及时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核实,留下影像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