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原标题: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8月16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厅了解到,山西省公布了临汾市襄汾县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且在无专业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情形下,多次盲目改造扩建,建筑物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在经营活动中部分建筑物坍塌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聚仙饭店建筑结构整体性差,经多次违规加建后,承重砖柱及北楼二层屋面荷载严重超载,同时不排除强降雨影响,最终导致整体坍塌。
对聚仙饭店经营者,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聚仙饭店处以罚款,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对事故涉及的41名有关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措施。
事故调查组认定,聚仙饭店经营者违法占用土地建设房屋;两次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未经审批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拒不执行原襄汾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违法占地建饭店处罚决定和襄汾县人民法院下达的《行政裁定书》;将未经专业设计与施工、未经过竣工验收的农房用于经营活动。同时认定,临汾市和襄汾县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村“两委”和土地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安全监管责任,对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未有效监督、制止和查处,对无证经营行为查处打击不力,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严不实不细。
据了解,2020年8月29日9时40分许,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总台记者 赵颖洁 康晓宇)
此前报道:29死、28伤,应急管理部披露襄汾饭店坍塌事故详情:先后8次违规扩建(界面新闻)
日前,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对2020年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案例进行梳理,公布了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山西临汾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应急管理部通报信息显示,2020年8月29日9时40分许,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35万元。
事故发生原因是,聚仙饭店建筑结构整体性差,经多次加建后,宴会厅东北角承重砖柱长期处于高应力状态;北楼二层部分屋面预制板长期处于超荷载状态,在其上部高炉水渣保温层的持续压力下,发生脆性断裂,形成对宴会厅顶板的猛烈冲击,导致东北角承重砖柱崩塌,最终造成北楼二层南半部分和宴会厅整体坍塌。
主要教训:
一是聚仙饭店经营者长期违法占地,多次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未经审批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拒不执行原襄汾县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人民法院的裁定。
二是聚仙饭店经营者先后8次违规扩建,从未经过专业设计、无资质且不按规范施工,也从未经过竣工验收,仅依靠包工头和个人想法,建设全程无人管无人查,房屋质量安全无保障。
三是聚仙饭店经营者擅自将自建农房从事经营活动,未对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四是襄汾县陶寺乡政府和陈庄村“两委”未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农村自建房改为经营活动场所的管控缺失,未按要求对擅自改建扩建加层、野蛮装修和违法违规建房等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五是临汾市襄汾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和监管执法不严,违规将加盖政府公章的空白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提前发给各乡镇,违规对过期证照办理延期;在政府开展的多轮打击违法占地、非农建设整治等行动中,监管执法人员均未对该饭店长期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有效制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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