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老兵被毙后收免死令 家属30年前获偿300元
60年前,一封迟到的批示、一声仓促的枪响,“ 国军”抗战老兵、后任解放军营长的周秉先被错误的枪决。
30年前,周秉先儿子拿到了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书证实误判,并给予了300元补偿。
然而,一家人期盼已久的名誉恢复,时至今日,依然无法实现。
30年后被证实误判
“再做申请也没有用……”周秉先被证实误判后的30年,人民法院始终未落实对其名誉的恢复,也没对其后人进行赔偿,其子周侃感到无望。
从寨子边村东的山坡往上走50分钟,果树林下有间用土垒起的小屋,只够一人容身。漫山遍野无人家,71岁的周侃驼着小山一样的背,每日照看果树和茶园,两三天回家看一看。
回来,周侃点着烟不说话,直不起的身子看上去其仅1米4左右,到了饭点就往厨房去端碗筷。自周祖华记事起,父亲周侃总是这样,偶尔提起祖父周秉先就默默流泪。
“我只有沉默、孤立、无助地将自己尘封起来,和那场灾难中死去的亲人一起,悄悄地掩埋。”2006年,周侃终于决定将父亲冤死的历史和自己的遭遇口述下来。
周侃看着家中仅存的一张拍自1947年的全家福,林文英抱着他,周秉先抱着他妹妹。现在,照片中的人只剩他和两个堂兄弟,各自分了家。小妹妹外嫁,三年前因脑溢血病故。
而上世纪70年代末,其妻生下女儿周祖华不到一年也因脑溢血去世。周侃曾因这些变故想自杀,在妻子坟前睡了一夜,被村里人劝回。
周祖华目前住的房子原是其堂哥的祖宅,20多年前周侃用外出打零工攒下的680元买下其中一间,带着在牛棚出生、成长的女儿周祖华搬过来。
如今,周祖华仍靠种地为生。丈夫王丕春跑货车一年2万元的收入勉强支撑大女儿在县城读卫校一年7800元的学费和每月1000多元的生活费,以及小儿子上初中每学期200多 元 的 学费。
2010年,周祖华以父亲之名将“无助者的自述”上传网络,想引起政府等各方重视,但始终没有回应。
这一切的挣扎还是因30年前被给予而后又落空的希望。
1982年4月底,周侃被喊到大田坝乡政府。一份来自昌宁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表述,经过复查,“ 撤销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七日对周秉先死刑的判决,恢复周秉先起义人员的名誉。”
“看在你可怜的份上,给你三百元钱,没有任何规定。”周侃还记得当时的办事员张乃绩在会上公开给了他300元钱。
但随后一句话使他再次跌进痛苦之中,“以后不要和政府吵闹”。
晚到20分钟的信使
周秉先38岁的生命停止在1952年8月17日的一声枪响后。
当天,大田坝乡决定私自处决周秉先。彼时,拿着上级批示不准处决周秉先的通知的信使马不停蹄地从县城经过57公里的盘山路赶往大田坝。
“砰——”当其赶到镇上的白花树梁子时,枪声已响。
信使晚到了20分钟,周秉先身上穿的军装被剥得精光,林文英背着小女儿,用单被裹着周秉先的遗体埯埋了。
周秉先在征战时娶了小妻,小女儿出生后,其接到征战朝鲜的任务,他要求带家属,但上级不批准。1951年,他遂申请复原回乡,并在当年6月获准。
这是他最后一次回乡。
那天,周秉先和小妻分骑白马,另还有一匹马驮着他们的行李货物,但却径直去了乡政府,上交了三匹马和所有东西才回到家中。
几天后,大田坝乡几个干部通知周秉先开会,便直接将其关押。“ 一关就是几个月,强行抢夺烧毁上级领导批准的假条和安排家属的生活费用证及身上各种证件。”周侃和堂哥周伟都还记得这段。
此前,正值土改时期。周家是当时大田坝的大户人家,仅周秉先这一支家族就在乡上办了三个锅厂,最终没收时,整整搬运了5天5夜。
其503平方米的四合院祖宅和后来被改造成当地小学的宅落也在此时被相继没收,随后,周秉先的大哥二哥被枪决。乡政府担心,周秉先此次回来会为哥哥复仇。
“在周秉先被判刑之前,大田坝乡还出过一次‘叛乱’。”大田坝乡党委副书记于继维对此有所了解。
在上世纪50年 代初,大田坝乡三个大户人家与邻乡人约好搞一场攻打镇上的 暴 动,时间定在火把节。
但因两个乡过节时间前后差了一日,大田坝乡在农历6月24晚出动了,隔壁乡却等到6月25日,没有参与上。
“当天,周家有一人被怂恿参与,这对后来的枪决都是有影响的。” 周伟回忆。
最终,在周秉先被枪决后,其父母抱恨离去,发妻在堂屋中悬梁自尽,小妻带着女儿离家出走,最后改嫁。
当时九岁的周侃和五岁的妹妹寄于叔伯篱下,住在阴暗潮湿的马厩和耳房里。周侃后帮生产队抬石头、扛木头,一天换取半碗玉米面糊汤和妹妹分着吃。他的背就是在那时因伤压弯的。
“国军”转入游击队
“不打倒鬼子不放下枪!”上世纪40年代末,中缅边境一个村庄的一间屋子墙角下一堆子弹,周秉先冲自己的游击队员喊道。
警卫员肖寅亮还记得,那场战役里,全村无一人幸存,房屋被烧光。最后,日军也被全部消灭。
在一张上世纪30年代的照片中,少年周秉先才从云南陆军讲武堂毕业,穿着一身滇军军装,右手叉腰,左手拄杖,军帽扣在一旁的石柱上,有别与照片中的另三人。
生于1914年的周秉先,在陆军讲武堂毕业后就参与战争,打遍湘、鄂、赣、缅、北等地,担任过排长、连长、营长职务。
因母亲病危,周秉先请假回乡,1941年到沧源县政府部门工作,调解许多民族纠纷。岩帅一位姓林的佤族头人把女儿林文英嫁于周秉先,打破了佤族人不准和汉族通婚的禁忌。
1943年,周秉先父母认为一个军校毕业的人,应上战场保家为国,不让其从政。于是,周秉先弃官不当,参加抗战,任滇西龙潞抗日游击大队独立大队长。
这一年,年少的肖寅亮在永平县沙阳江桥上与周秉先相遇,随后一起往昌宁县城组建了游击队。
在抗战中,周秉先缴获日军一匹大紫红战马,曾骑回家一次,成了大田坝人挂在口头的骄傲。“ 祖父用绳子比了一下,竟有七尺高,蹄印有碗口大,父亲抱我骑上它溜了几圈。”周侃还记得。
直至日本侵略者投降退出云南,周秉先荣归故里被选为本乡乡长,任职两年,其父母仍阻止其从政。
1949年3月,周秉先参加解放云南战争,保山市警备队组成第一、第二大队,其在昌宁县组成的第三大队任队长,对大理、保山、临沧等地区的土匪进行清剿。
此后,部队在下关由“西剿”改名为“共革盟”,为人民军队的同盟军,是由共产党地下组织协助指挥的队伍。周秉先又任共革盟大队长。
当年7月,部队在楚雄整编为人民解放军“暂12军35师24团3营”,周秉先再任3营营长。
冤死老兵无法赔偿?
“阿华,如果政府没有为你公公做出过平反,你要抓紧时间。”2006年5月11日,周祖华收到肖寅亮的来信,“如果做了平反,也领了抚恤金,那就不必再申诉,你认为平反不彻底也可以再纠正的。”
2006年年初,周祖华和丈夫去了昌宁县人民法院,“ 当时接待的人帮我按《赔偿法》估算,照祖父死去后的天数来计,补偿有100万元以上。但他们并没有后续的处理。”
就在当月,周祖华再次去了云南省高院,高院让其找保山市中院。“中院说要联系统战部。” 周祖华的这一次出山只换来2006年3月14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一封关于周侃申请国家赔偿事项的答复。
答复中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非政府,另可向大田坝乡人民政府和县民政部门反映。
“我们一直不知道这件事情该怎么办,现在了解了还得通过武装部等方面进行解决。”大田坝乡党委副书记于继维称。
“对于抚恤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应核实计算,按国家有关赔偿法规定给予赔偿,并将父亲的平反判决公示出来。”周侃的诉求只有这一句。
“目前,这一块法律还是缺失的,上世纪80年代的平反,更多地认为恢复名誉比赔偿更重要。”对此,中华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甘元春解释,“1995年出台的《赔偿法》并不适用于当年的情况。”
“当时是和昌宁县人民法院办事员张乃继一起去的,但案子很多,大部分在判决书中恢复名誉后就没有再接着处理。” 在昌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即将退休的赵国有对此案件没有具体印象,但他记得当时办案必须两人以上。“ 如果需要赔偿,只能通过法院走相关程序。”
而昌宁县法院纪检组负责人赵永富以“政治敏感”拒绝了重庆青年报记者查看关于周秉先相关卷宗的要求。
“现在只能通过法院协调,由民政部门进行适当地赔偿是比较合理的途径。”甘元春建议。
文/重庆青年报记者毛翊君
(原标题:救命批示迟到20分钟 抗战老兵沉冤60年获赔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