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首个被改组的班子 犯了不能纠正的错误

20.06.2017  02:27

  原标题:近期首个被改组的班子,犯了不能纠正的错误

  近日,浙江省一个村党支部引发了不少关注。

  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铜桥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杏旺等5名党员干部一同被处分,因利用职务便利私设“小金库”达40余万元,并挥霍掉其中的34.5万元;浦阳街道办事处3名干部,因相关违纪行为也一起“挨了板子”。

  值得关注的是,鉴于该村违纪人员较多,涉及面广,党支部本身已不能纠正错误,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对铜桥村党支部予以改组。

  大家对领导班子集体出事的情况并不陌生,长安街知事此前曾介绍过,在西安电视台的《问政时刻》栏目曝光户县系列污染问题后,该县环保局原领导班子3人被集体免职。不久后,陕西省再现一例领导班子集体出事:安康市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7名成员被集体免职,县委将其“全部召回”,实施“回炉锻造”。

  对党支部进行改组的依据,要从去年正式发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说起。

  这份被相关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条例明确将党组织列入问责对象,问责方式包括以下三种:检查、通报、改组。

  中央党校教授戴焰军告诉长安街知事,条例确定的问责方式,此前也有相关规定,在实践中也经常使用。不过,在这次条例中,对以往使用的问责方法进行了梳理,特别是对党组织改组这一问责方式进行了明确,以便之后的问责工作有规可循。

  戴焰军表示,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时就要将两种方式合并使用。此前对党组织进行改组的问责方式使用得并不多,一般是在某个党组织的多个成员都出问题,无法再发挥党组织应有的作用时,才会实施。

  问责条例中对于改组的解释是: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那么,铜桥村党支部,怎么就到了本身不能纠正的地步?

  铜桥村党支部书记赵杏旺,起初还是满怀激情、勤恳干事的,但在尝到了“任性”的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在他的带领下,班子成员私设“小金库”, 多次通过虚开发票、虚报经费等形式套取村集体资金,放入“小金库”。

  党支部的这种氛围也影响了街道派驻的监管干部。同时被处分的3名街道干部,在铜桥村驻村期间,也多次收受村干部所送的礼金礼卡,并接受吃喝邀请、外出旅游,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可见党组织软弱涣散到了何种程度。

  党政领导班子,是领导一地发展的关键少数,牵一发而动全身。班子成员大规模出问题,跟班长的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每当班子出问题,班长通常会被问责,不仅针对个人问题,更是追究履职不力。

  “随着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我们对一些现实问题的处理,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体现制度的作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无疑也将成为常态。”戴焰军说。

  来源:长安街知事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