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拘 为出拘留所开具母亲死亡假证明

06.06.2014  10:56

为出拘留所 开具母亲死亡假证明

安徽亳州人王新威因无证酒驾肇事被拘15天。为出拘留所,竟开具母亲死亡证明。经查发现其母亲健在,是王新威爷爷利用其村干部身份开具了假证明。

2013年9月20日下午3点多,家住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的16岁女生孙希凡遭遇车祸。23岁的王新威肇事后和目击者一起将伤者送往亳州市人民医院。

孙母梁淑芳提供的医疗诊断证明显示,事故造成孙希凡闭合性颅脑损伤等。

考虑到王新威还很年轻,本以为孙希凡不会有什么大事的孙家人起初没打算报警,但听医生说完诊断情况后,孙家人慌了,于晚上8点多报了案。

王新威被认定为无证酒驾,负全责。

亳州市拘留所后来给亳州市公安局纪委的文件显示,2013年11月27日,王新威因无证驾驶被亳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于当日上午交由亳州市拘留所执行。

但孙希凡家人听说,王新威并没有在拘留所,而是照常去上班。孙希凡的家人实地查看,发现王新威果然在上班。

梁淑芳提供的员工考勤表照片显示,2013年11月29日和30日均有王新威的出勤记录。

2013年12月2日,孙希凡家人向市公安局督察室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称,王新威是在2013年11月27日下午3点被送往拘留所的,当时,其母亲因承受不了打击而气绝身亡,王新威因此请假离所。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七章第五十六条,被拘留人遇有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但孙希凡家人了解到,王新威的母亲还健在。

魏岗镇党委书记赵继荣称,王新威的爷爷王保玉利用自己的村干部身份在大陈村民委员会开了一张王新威母亲因病已故的证明,并加盖了村委会公章。而魏岗镇保管公章的负责人和王保玉是熟人,便在死亡证明上加盖了镇政府公章。

2013年12月9日,亳州市拘留所给市局纪委的文件显示,2013年11月27日下午,在拘人员王新威舅、姨父等一行三人到所递送了王新威母亲因病去世急需儿子王新威送丧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递送至当日值班民警许波处,经简单审核后,由许波呈送当日带班领导所教导员尹可红。

笔者从多方了解到,王新威请假离所的证明只是一张加盖了大陈村村委会和魏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文字材料,并无医院的正式死亡证明。而亳州市拘留所据此给王新威开具了《离所证明书》。

2013年12月3日14时许,王新威回到拘留所,拘留期限延期至12月18日结束。

据悉,魏岗镇政府给予村干部王保玉撤职处分,并给予保管村委会公章的会计户志营党内警告处分。(实习生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