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9年未年审报废车露马脚 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7.11.2013  17:02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陈轲 记者 胡容) 近日,自贡自流井交警大队在“百日攻坚行动”中,查获一起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近期,该大队在自流井农村地区伍富路6公里处设立临时检查卡点,部署12名警力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强化对过往的客车、货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检查中,一辆号牌为川C42XXX的皮卡车进入了执勤民警视线,该车驾驶员在发现有交警设卡检查后迅速靠边停车并将车往后倒行,行迹可疑。执勤民警见状后立即上前将其拦下进行检查。经查,川C42XXX轻型普通货车自2004年10月23日最后一次年检后已经长达9年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安全检验。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公安部2012年12号令)相关规定:机动车在三个年检周期未年检,应当强制报废。为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并将驾驶员(车主)刘某某带回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驾驶员刘某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受到了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刘某某对此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