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民警被判刑后仅撤职调离 纪委纠错开除

23.09.2014  01:17

  山西省万荣县一民警杨某违法使用职权为其与情人办理假户口,被判刑后仅受撤职调离处分。这一处分决定受到当地群众质疑。记者19日获悉,县纪委近日撤销原处分决定,对杨某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据了解,杨某是万荣县人,曾在万荣县西村派出所、里望派出所工作。2004年5月初,杨某的情人李某要杨某在不注销农业户口的前提下,为其本人及外甥李某各自再办理一个非农业户口。杨某决定趁机也为自己另办理一个户口,便利用职权伪造了三人的户口册,“落户”万荣县里望乡毋村。

  随后,杨某以整理户籍为由,向毋村村委主任要了一张该村空白的公用笺,并将该村的公章留了下来,之后杨某在《万荣县农转非人员申报、审批表》上加盖了毋村村委会印章,并签署了同意迁出意见、加盖里望派出所户口专章。随后,杨某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后,开具了上述三人的户口迁移证,并到城关派出所办理了上户手续,致使三个假户口完成农转非审批程序。

  2013年4月5日,杨某因涉嫌滥用职权被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7月29日万荣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杨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2013年12月3日,万荣县纪委监察局给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建议调出公安机关。2014年5月,杨某被调入万荣县司法局工作。当地群众质疑这一处分偏轻。

  今年以来,山西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督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利用职务违规办理户口的行为。杨某的案件再次被审。万荣县纪委表示,杨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违法使用职权为其与情人办理假户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有关规定,日前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撤销《关于给予杨某行政撤职处分的决定》,给予杨某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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