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试点公租房租赁补贴 三口之家最多可补贴1080元/月
三口之家最多可补贴1080元/月
本报讯 (记者 周显彬)1月 26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正式出台,对保障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办法》明确,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五城区或高新区中等以下收入户籍家庭(单身居民),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口、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保障人数。
可申请租赁补贴的包括,一是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二是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下述单身居民。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且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五城区或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
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准入条件和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办法》明确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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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需要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单身情况承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已在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备案凭证,申请人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2、补贴金额计算:
补贴金额=(20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保障人数×发放比例。举例,一户3口之家的无房低保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其每月补贴金额为:(20平方米-0平方米)×18元/平方米×3人×100%=1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