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制定《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

21.11.2013  22:42

中新网衡水11月21日电(记者 崔志平)随着衡水市委书记李谦提出的确保该市11月底从全国空气质量较差城市前十出列总体目标的临近。21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凤国在此间召开的全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上称,市政府已经制定了《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基本原则和淘汰顺序。

在会议现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就淘汰公交黄标车工作、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就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凤国介绍,大气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环境,也是最基本的生态环境。而机动车排放已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40%,成为影响大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作为“排污大户”的黄标车,其污染排放量已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左右。一辆普通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5辆国四标准车的排放量,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当前,该市的大气污染十分严重,今年已经连续三个季度位于全国最重污染城市前十名,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旅游经济等都有很深的负面影响。而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已经从“求温饱”转向“盼环保”,从“谋生计”转向“要生态”。

张凤国说,目前,全市黄标车占比较大,2015年底前,全市需淘汰黄标车3.96万辆,占全市汽车总量的10.29%,远远高于全省6.5%的任务量。特别是2013年底前,要淘汰2.53万辆,占到淘汰量的63.9%,要在短短四十天内完成今年的淘汰黄标车任务,可以说,治理淘汰黄标车是该市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的第一场硬仗。目前,市政府已经制定了《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基本原则和淘汰顺序,即:先易后难、先城后乡、先公后私、先大后小、先补后奖、疏堵结合。力争11月底从全国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中出列,利用两、三年时间彻底摘掉污染城市的“帽子”。

张凤国表示,目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1.02万辆黄标车,占淘汰量的25.8%。按照省政府要求,党政机关应于今年底、企事业单位应于明年3月底全部完成淘汰任务。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上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要依法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