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城区6条街道试点分时分类管理 午饭高峰期可临时占道经营

29.04.2016  09:23

4月28日,成都西安中路,午饭高峰期商家可临时占道经营。

餐饮点临时占道提示牌。

允许占道时间

中午11:30—13:30

6条试点街道

抚琴街道辖区的光荣北路

西安路街道辖区的西安中路

人北街道辖区的白马寺街

荷花池街道辖区的北站西二巷

营门口街道辖区的长庆路

九里堤街道辖区的群星路

城管来了,老板扑爬跟斗将桌子搬进屋;城管走了,这些桌椅板凳又摆上街头。在成都,临街餐馆超出门店经营,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为了躲避处罚,餐馆常常与城管玩着“躲猫猫”的游戏。

“但是中午吃饭人那么多,我们等空位要等多久?下午还要上班呢。”不少来餐馆吃饭的上班族如此抱怨。如何解决占道经营所带来的城市环境问题和市民需求之间的矛盾?

4月28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为了更人性化管理,方便市民生活,城管部门决定在中心城区6条街道试点分时分类管理,在保证“不影响人员正常通行”和“不得污染路面,破坏环境”等条件下,90余家餐饮店铺在中午11:30到13:30两个小时内,可以临时占道经营。

A 试点

6条街道90余家餐馆满足条件可申请占道经营

据成都市城管委介绍,试点分时分类管控的6条街道,全长约600米,涉及餐饮店铺约90余家,周边住户约300余户。

具体试点街道主要集中在金牛区,分别为:抚琴街道辖区的光荣北路,西安路街道辖区的西安中路,营门口街道辖区的长庆路,九里堤街道辖区的群星路,人北街道辖区的白马寺街,荷花池街道辖区的北站西二巷。

“推行试点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要实现街面秩序规范有序管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周围市民的需求。”成都市城管委市容秩序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这些试点点位是通过前期走访勘察后确定的,“先由街道办进行推荐,然后相关部门人员走访,最后确定地方。”

这6条街道都是餐饮店铺相对集中的中小街道,同时,具备一定条件的餐饮店铺才能申请临时占道经营。这些条件包括:人行道宽度须≥3米,配置有非机动车停放点,与属地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履约率达90%以上等。而且,审查合格的餐饮店铺还要与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签订承诺书。

时间为11:30-13:30 一家违反规定全部取消试点

申请成功的商家并不是全天都能出摊占道。根据规定,临时占道的设置时间为每日中午11:30至13:30,因特殊工作要求不允许占道的日期除外。同时,餐饮店铺在规定时段店内客满时,才可以在门外设座椅占道经营。

“要是店内位置很多,那就完全没有必要把人行道占着。”金牛区城管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同时,在场所、设施、卫生、安全上都有相关要求,比如占道点位必须在白色标线以内。

如何确保商家遵守规定?若商家不遵守,又将如何处罚?“平时,我们有执法队员进行巡查管理,而且也鼓励商家自治管理。”该负责人说,一条街道上的商家要协商,实行轮流管理,每天安排一位商家监督其它店铺的经营情况,然后将出现的问题写下来。

这些问题包括超时占道、没有及时清理垃圾、油污遍地等等。“比如说,超过了1点半还摆摊,执法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罚款200元到1000元,责令整改。”同时,最严重的处罚措施是:如果一个商家违反规定的次数较多的话,整条街道的试点就会取消。

这样,大家就会相互监督,共同遵守相关要求。”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