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街头偶遇前女友 将其强行带至酒店欲强奸获刑

03.08.2014  20:29

中新网宁德8月3日电 (邓丽冰 叶茂)男子街头偶遇前女友,以聊天为由强行将其带至酒店房内,欲实施强奸。福建福鼎市法院3日披露,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17日18时许,李某街头偶遇潘某某(李某前女友),遂以聊天为由,强行将潘某某带至一快捷酒店房间内。此间,李某用被子捂住潘某某嘴部不让其呼喊求救,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因潘某某反抗未得逞。

当晚19时许,潘某某的哭喊引起酒店入住人员及工作人员注意并报警,李某被当场抓获。其间,李某的拉扯等行为造成潘某某左手掌背、左膝、左小腿挫伤淤青。经鉴定,潘某某的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李某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定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