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工商:行政约见电业公司 有效规范企业行为

02.04.2015  19:29

3月31日,内江市工商局行政约见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内江供电公司负责人,向企业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报市工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期间对该公司2010年以来,在收取临时接电费、工程费、材料费、预检费等方面进行检查的情况。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供电部门与工程施工方签订的《临时用电合同》中存在不规范问题,其中有部分(约300万元)临时接电费应予以退还客户但未退还。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2003)2279号文件规定,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结束临时用电的,预交的临时接电费全部退还用户。客户在结束临时用电时,该公司未告知或通知客户退还临时接电费,致使部分客户现未办理退还临时接电费。

内江市工商局本着服务地方经济,转变执法理念,加强行政指导,实施行政约见的人性化管理方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尽到告知义务”、“修订合同条款”、“简化退费手续”的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对应当退还的临时接电费,及时联系、公示、退还客户,并上报处理结果。

企业参会人员表示:工商部门召开这样的行政约见座谈会非常好,给企业如何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指明了方向。会议统一了思想,以企业自查整改为主,工商机关指导相结合,并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加以预防和警示,最终形成行业自律、整改一户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局面。

企业代表向市工商局递交了《整改责任书》,表示将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并认识到只有依法治市,守法经商、合法经商、诚信经商才能真正使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

内江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经检支队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约见会。(撰稿:杨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