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收费项目目录实行分级管理,在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的官网上实行常态化的收费项目目录公开。
9月16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提出将所有收费项目纳入收费项目目录管理,将所有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开,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按照现行收费管理制度设立的收费项目,除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开具体管理政策外,还要将所有收费项目编制成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目录应包括各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执收单位、资金管理、政策依据等内容。
此外,通知提出对涉企收费项目编制独立的目录清单,作为收费项目目录的附录,一并向社会公开。
收费项目目录实行分级管理,在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的官网上实行常态化的收费项目目录公开。
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收费项目目录常态化公开工作。凡未纳入收费项目目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财政部:将所有行政收费项目纳入管理 向社会公开 -
成都13:26 17.09.2014 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