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重点规范执法行为

16.10.2014  10:21

     机构改革

    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行为

    对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同时注重优化和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执法重心下移

    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

     规范执法行为

    成都组织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职权的全面清理,有望今后向社会公布

    行政执法体制既是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法律实施体制的关键环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能否取得显著成效,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实施,人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成都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在这一领域展开了大量探索。

     今日关注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在村(社区)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协管员队伍

    乡镇(街道)执法

    14个试点镇设立了城市管理分局

    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行政执法权

    清理临时工

    成都正组织、督促、协调执法部门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一旦确定将向社会公布。

    开展了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的清理

    推行重大复议案件公开审理或邀请专家“会诊”制度,行政复议决定书探索采用“说理式

    整合执法力量

    优化执法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