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行政审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

05.02.2015  13:36
核心提示: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         新一届政府承诺将行政审批等事项再削减1/3的目标已提前完成。对于仍然保留的审批权,如何规范?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行政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        材料不齐全要当场告知       今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第一项内容是简政放权。会议提出,审批不能让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      为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国务院发布《通知》,对行政审批提出10项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      《通知》要求,推行受理单制度。各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行政审批要有时限承诺      近年来,希望行政审批提高效率的呼声一直不断。在1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说:“审批的过程完全可以加快,也应该加快。否则政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更称不上是现代政府。”      此次下发的《通知》要求,行政审批实行时限承诺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办理时限,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       落实设置了“时间表”      通知还对具体落实设置了“硬杠杠”“时间表”:有关部门要在2015年6月底前,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及受理单样表等送国务院审改办备案。每季度初,各有关部门将上季度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情况书面送国务院审改办。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国务院将适时组织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