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2016年底前,我省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越权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将针对17个行业开展环保大检查,向污染宣战。
《通知》称,2015年底前,我省将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检查结果将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被检查企业的一厂一档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据悉,6月-11月为全面检查阶段,将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石化、化工、焦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印染、制革、采矿等17个重点行业的排污企业。
环境执法后的落实情况将实时跟进。自2015年起,省环保厅每年要对7个以上市(州)和10个以上县(市、区)开展环境稽查,各市(州)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环境稽查,稽查情况将通报当地政府。
《通知》说,在2016年底前,我省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越权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