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行业增值税征收率简并至3%

19.06.2014  15:42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6%和4%两档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6%和4%两档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上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   不过,昨日财政部发布的通知仅涉及3%、4%和6%三档征收率,并没有提及5%这一档征收率。   我国对增值税的计征方式主要有两类:增值税的税率,主要适用于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主要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   具体来看,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此次调整意味着今年7月1日后,一些特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将统一适用3%的征收率,按简易计税办法征税。   “这次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一方面表现在征收率的简并上,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另一方面则有减税的色彩,将3%、4%和6%的征收率统一简并为3%,对相关企业非常有利。而且,这次对征收率的简并,还为未来税率的简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王骏表示,上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业内专家认为,虽然总体减税约240亿元的规模并不大,但由于这些行业尤其是建筑业也是吸纳就业的大户,此举在刺激行业发展的同时,有利于更好保障就业,惠及民生。   根据目前的营改增试点方案,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和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项目,均适用3%的征收率。   王骏认为,在合并征收率的基础上,未来还应进一步打通“老增值税”税率和“新增值税”税率,实现税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