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方案出台 试水三权抵押贷款

01.09.2014  12:57

 本报讯(郭飞 记者 周海波)继成都之后,内江在全省二级城市中率先启动农村“三权”抵押贷款。8月29日,记者从内江市委获悉,刚出台的《内江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从2014年起,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试点,着力盘活农村“沉睡”资本,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本次试点内容包括: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附带各种政策补贴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借款人在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和征得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情况下,将符合法定抵押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稳妥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试点,借款人在保证设定抵押的房屋依法偿债后有适当居住场所的条件下,征得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农村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县(区)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根据《方案》,内江将在5个县(区)“产改”基础条件好的乡镇选点,先行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目前,威远县向家岭无花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490亩土地经营权向农村信用联社抵押贷款300万元。

  “内江大胆开启‘三权’抵押试点,不仅是释放改革红利的客观需要,更源于内江具备良好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础。”内江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兰徐认为。

  据悉,2012年以来,内江市坚持“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五项配套改革。目前,该市已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起了市、县、乡、村四级流转服务体系。“三自一引”、“五步工作法”、“三化”模式、农业“BOT”等“内江模式”,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走向深入。

  此次试点是如何运用“产改”成果,让老百姓的“本本”变“本钱”的又一有益探索。

  为防范风险,内江市将分别从抵押登记、风险资金、评估机制、流转服务等多方面下手,实行多方管控。由各县(区)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资金,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用于清偿到期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损失。

  此外,针对“全国没有统一价格评估标准”问题,内江将从三个层面确保价格有效评估:分县(区)制定指导价,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主管部门、科技专家、农业企业代表、村组干部、借贷双方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委托专业机构评估。

  目前,《内江市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资金的通知》三个配套子方案均已出台。

  原标题: 盘活农村资本“试水”三权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