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安规定干部婚丧喜庆礼金每人次不超100元

29.06.2014  20:44

  人民网南宁6月29日电(庞革平、谭凯兴)日前,广西融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监察局联合下发通知,出台《融安县干部职工操办及参与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对全县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进行明文规定,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和标准,结婚喜宴双方最多请26桌(每桌10人)。这是该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具体体现。

  规定指出,婚丧事宜是指干部职工以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名义操办的婚庆、丧葬事宜。

  其他喜庆事宜是指干部职工以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名义操办的生日(祝寿)、满月、乔迁、升学、参军等事宜;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丧事宜,馈赠、封送的礼金或同等价值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

  规定明确,除丧事外,未经申报办理的宴请一律视为违规操办,干部职工操办婚事及其他喜庆事宜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操办丧事实行事后报告制度,操办婚事及其他喜庆事宜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履行申报手续,一般干部职工操办的,由操办人填写《一般干部职工操办喜庆事宜申报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后办理;领导干部(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含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下同)操办的,由操办人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喜庆事宜申报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报县纪委审批后办理,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规定中要求,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即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收礼与办酒分离,或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扩大宴请规模;严禁直接或变相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者与行使职权有关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公款、公车、公物或占用其他公共资源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机敛财或超标准收受礼金、礼品或违规收受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规定中还明确了举报办法,鼓励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监督。举报点设在县纪委信访室,举报电话:12388、8136292,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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