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正式发牌 高资费能否成为过去?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刘林 邓中豪)12月26日下午,工信部正式向11家企业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此前的5月17日,工信部曾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要求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试点期内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被业内寄予厚望。
首批获得牌照的企业分别是话机世界、分享在线、万网、乐语通讯、华翔联信、天音、京东、北纬通信、浙江连连、迪信通、巴士在线。根据规划,上述企业将可以在明年年初面向市场放号,为用户提供移动通信服务。
虚拟运营商或改变市场格局
专家介绍,之所以称为“虚拟运营商”,是因为这些企业并不拥有骨干和核心网络资源,而是需要与三大运营商深度合作,建立自己的虚拟网络来进行运营服务。虚拟运营商可根据市场需求,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将短信、话音、流量等重新组合为更灵活的套餐,并以自己的品牌销售给用户。以前我们可以用移动、电信、联通的手机号,未来也可以用京东的手机号,但其服务从根儿上讲还是来自三大运营商。
艾媒咨询CEO张毅举例说,原来所有人都只能从三家大超市购买商品,商品价格相差无几,现在这三大超市分别开了很多加盟店,加盟店从大超市进货,贴上自己的商标再卖出去。尽管加盟店的货源还是三大超市,但加盟店在进货后可根据市场设计更灵活的产品组合、进行更灵活的定价。
张毅认为,虚拟运营商相对于传统运营商,在产品设计方面的灵活性更强,更加贴近市场。对于运营商而言,如果有优质的虚拟运营商“加盟”,可以招揽更多的用户,增强其竞争力,一定程度上改变市场的竞争格局。
三大运营商地位暂难撼动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在由三大运营商“垄断”基础建设的前提下,发展虚拟运营商,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市场竞争。但虚拟运营商最终仍要从三大运营商那里“进货”,三大运营商不可能给虚拟运营商太大的降价空间,让自己流失客户。因此,虚拟运营商尽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行业内的竞争,但由于没有太大的定价权(加盟店仍然要从大超市进货),其出现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撼动基础运营商的利益,也难以立即把高昂的通讯资费拉下马。
尽管如此,虚拟运营商发牌,已是近年来我国电信行业一次难得的改革。回顾过去,1994年7月,中国联通成立,打破了“老中国电信”的垄断地位;1999年中国移动从中国电信中剥离;2008年6月,分分合合的电信运营商正式整合为电信集团、联通集团、移动集团。此后,尽管监管层通过3G区别发牌等方式调节行业竞争,但整体格局始终没有大变。
张毅认为,从竞争角度讲,更多的基础运营商可以促进市场竞争。但我国幅员辽阔,建设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成本数以千亿计。在我国三大运营商已分别建设了2G、3G、4G网络的情况下,再耗费巨资建立一个新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显然并不合适。
资费下调还需多方努力
在易观咨询分析师闫小佳等业内人士看来,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电信行业“三足鼎立”的格局已经形成,从一定意义上讲,大规模整合的时代已经结束,未来的改革更多应基于三大运营商的内部竞争,促进三大运营商的均衡化。而引入虚拟运营商,引入更加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正是促进竞争的有效手段。
张毅认为,加强电信行业的竞争,促进资费下调,从根本上讲仍要打破三大运营商的利益分配格局。比如业界呼吁多年的“携号转网”至今未有实质突破,导致中国移动先入为主的优势长期难以打破,下一步应突破阻力,加快“携号转网”的进程。除此之外,在各运营商内部,还应放宽地区分公司的定价权,使其真正成为独立定价的市场主体。只有内部、外部共同竞争,群虎争食,才能真正把资费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