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藏区新居建设 按2万元/户标准补助到户

26.05.2016  14:19

  如何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藏区新居建设计划,确保藏区贫困农牧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记者采访了该项工作牵头单位负责人,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唐利民。

   记者:藏区新居建设是否都要拆旧建新?

  唐利民:藏区新居建设包括新建、改造两类。在建设实施中,一要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听取农牧民建议意见,以实际需求和个人筹资能力大小规划和建设新居,不能因新居建设出现新的贫困人口,通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引导农牧民直接参与建设;二要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必保的原则,不搞风貌建设,不做锦上添花之事。

  同时,在扶贫新村建设方面,要处理好“建、改、保”关系,保留村寨原始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对百年老宅要一宅一策,制定保护办法;对老林盘、大树、古树、珍稀树木要登记造册,一树一木落实保护政策。对于具备基本功能的村寨,以改造提升为主。保留风貌,突出特色,要通过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真正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不简单照搬城市建设思维和做法,不一张图纸、一个式样搞到底。有条件的村寨结合产业发展要编制建设规划,打造特色产业。

   记者:如何确保藏区新居建设的质量?

  唐利民: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发改部门负责新居建设审核、审批,参与全过程监管,住建部门做好新居建设具体实施、技术指导、竣工验收、确权、档案管理,财政、审计部门做好资金管理和监督,共同推进规划任务落实到位。州县乡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州与县签订的责任书要向上级部门备案;二要强化质量管理。严禁盲目抢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安全事故。州、县(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宣传普及安全施工、抗震设防常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省州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实施情况。藏区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对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必须追究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藏区新居建设耗资不菲,如何确保资金来源?

  唐利民:新居建设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继续按2万元/户标准补助到户。扶贫新村建设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示范县既有专项规划资金为主,整合相关涉农行业资金、对口支援资金等。省级相关部门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落实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并及时下达到位。

  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时济村村民 严安凤

  这几天临时在树林边搭了个油布棚,一家6口人都住在棚里。但心里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兴过——老屋终于开始重修了,一天天看着越建越好。工人说上半年就可以修好搬进去住了。

  在这之前,一家人已经提心吊胆在老屋住几年了。2008年那次地震,就把老屋石头砌的墙震出手指宽的裂缝。2013年地震后,裂缝涨到两根手指宽了,村里人都说这是危房,必须要搬出来。家人自己看着也确实害怕。

  早就想搬,就是没地方搬。去亲戚那儿待几天就不好意思,没法长住;要修房,又挤不出钱。一家人就我和老公在建筑工地打零工挣钱,父母都70多岁了,耳聋眼瞎,两个娃娃都在上学。没奈何,一家人就只有蹲在家里。每天晚上一有动静就惊醒,害怕房子垮了,一家人被埋在里头。我们两口子出去打工都不敢走远了,担心家里,隔几天就得回来。

  还是靠国家补贴,这次才终于下定决心、有能力把老屋的墙全部推了重修,换成结实的砖墙。我们已经很满足了,非常感谢。(记者 熊筱伟)

责任编辑:吴俊凡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