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藏区佛协秘书长培训班在成都举行

23.05.2014  13:16
  5月12日—16日,省民族宗教委在成都举办全省藏区州、县佛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培训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俞正声主席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省委藏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纲要》,依法加强藏传佛教管理,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藏传佛教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来自全省藏区州、县佛协秘书长、副秘书长60余人参加培训。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领导到培训班指导,并就佛协组织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纲要》,做好法治宣传和宗教政策宣传等方面提出要求。省民族宗教委主任姚斌同志作培训动员。
  举办全省藏区佛协秘书长培训班是省民族宗教委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依法加强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推进藏传佛教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藏区州县佛协组织建设、提高佛协组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藏区各级佛协组织要充分认识到佛协组织的重要作用,增强法治意识,带头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佛协《章程》的要求,加强自我管理,指导监督寺庙管理组织改进民主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搞好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要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学习,主动思考,把理论学习成果与工作经验有机的结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加强自我管理有机的结合,增强法治意识,为维护藏传佛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和藏区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培训期间,四川大学、省法制办、省民族宗教委、省佛协的专家学者和干部对《依法治省纲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佛协团体建设、藏区经济发展和世界宗教现状等作专题辅导讲解。培训还安排了小组讨论,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法制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分组讨论,现场解答参训学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相关部门领导对加强佛协组织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体现了省上对佛协组织建设和佛协工作人员的重视,对加强佛协组织建设、发挥佛协作用,建立藏传佛教管理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培训针对性强、重点突出,既有政策理论宣讲,又有联系工作实际的经验交流,收获很大。一定要把学到的知识,好的经验做法带回去,结合自身实际加以运用,充分发挥佛协组织联系宗教界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多安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