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

05.09.2017  14:24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督导工作,主要检查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底线要求”达标、全面改薄五年规划实施进展和工程质量管理等三方面情况。重点督促尚未达到“底线要求”的学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到2019年底,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底线要求”,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连续四年列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主要战场”之一。按照中央深改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是督促各地贯彻中央精准扶贫战略,落实全面改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工程进度和成效,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底线要求”的重要手段。据悉,截至今年8月底,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336亿元,带动地方投入2500多亿元,全国新建、改扩建校舍1.65亿平方米,占五年规划建设总任务的79%;采购课桌凳2738万件、图书4.53亿册、生活设施设备1462万台件套等,价值804亿元,占五年规划总任务的78%,全面改薄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工程的实施,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学生自带课桌椅、睡“大通铺”、在D级危房上课等现象在绝大部分地区已消除。

  《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要统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聚焦各地各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开展深入自查,确保实现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12月上旬将根据各地全面自查情况,按照“双随机”原则,组织国家督学和有关专家,抽查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督查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全面自查、问卷调查、实地督导情况,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督促各地精准整改,务求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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