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首试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制度

09.10.2014  20:43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 赵炳富)日前,蓬安法院按照新出台的《蓬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首次采取随机抽取办法,抽出人民陪审员邓明、刘忠参与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的审理。

  据了解,随机抽取制度是该院新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也是杜绝“固定陪审”、“部分陪审员从未陪审”再发生的有力举措。该办法第9款规定了随机抽取的操作方法,即:“对本专业库的全部人民陪审员进行编号,依案随机抽取,第一件先从全部编号中随机抽取,第二件接着从剩余编号中随机抽取,直至全部编号抽取完毕后,再进行第二轮、第三轮,以此类推。杜绝出现两件或两件以上同一时段开庭的案件抽取相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

  为确保首次随机抽取真实、公平,特邀监察室与政治处人员监督。抽取前,书记员将刑事专业库的7名人民陪审员全部编号,逐一写在大小相同的纸条上,在搓成纸团放入准备好的纸箱内,准备就绪后,由庭长抽取出两个纸团,当众拆开,随即,书记员通知邓明、刘忠3日后,参与陪审一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案的审理。以后抽取,依案由书记员在开庭3日前,在剩余的纸团中进行随机抽取,庭长监督。若出现人民陪审员请假和回避等特殊情况时,从剩余人民陪审员名单中再随机抽取。此外,还将每月抽取人民陪审员的情况及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记入台帐并报备政治处。

  蓬安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更多的新面孔参与到审判中,没有发生一起因人民陪审员不到庭而耽误开庭或者人民陪审员时间冲突的情况,受到了一线法官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