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粮库土地被转让》续:南充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依法处置

07.11.2014  17:32

      原标题: 蓬安粮库土地被转让》续:南充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依法处置

  人民网成都11月6日电(记者 陈曦 刘浏)本网10月21日刊发题为《 四川蓬安国家粮库土地陆续被转让职工称资产被侵吞 》的新闻调查稿件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粮库职工苦寻多年的真相是否能解开?此事是否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11月4日,人民网记者再次来到南充市蓬安县进行追踪调查。

  蓬安国家粮食储备库大门

   当地检察机关将于下周介入此事

  11月4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蓬安国家粮食储备库采访,办公楼内鸦雀无声,从一楼到三楼,每间办公室都房门紧闭。后经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蓬安县粮食局负责人并说明记者来意,对方告知粮库余(音)主任在成都开会,不能接受采访,也不能提供相关资料。

  11月5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元勇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蓬安国家粮库土地被陆续转让一事,杨元勇表示,因本周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在集中办理另外的案子,县检察院会在下周正式介入此事,前期将由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进行调查,查证该事件中是否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上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只要涉及到违法犯罪的,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只要有犯罪行为,我们检察院介入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杨元勇非常坚定地说。

  对部分网友质疑“蓬安国家粮食储备库是央企,蓬安县检察院执法有难度”一说,杨元勇表示,法律明确规定检察院实行的是“地域管辖”,只要涉及到违法犯罪的,不管是什么企业,当地检察机关就必须介入。

   南充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依法处置

  5日下午,记者来到蓬安县纪委,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李蔚泓为记者提供了一份批示件,该批示件为南充市委主要领导针对人民网之前关于蓬安国家粮食储备库报道的批示。批示中要求蓬安县“依法处置”此事件。李蔚泓表示,县监察局已经安排纠风室和执法室工作人员去负责初核。

  就在记者要离开纪委办公室时,李蔚泓十分严肃地告诉记者,“希望人民网记者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写稿,写好稿子要传给我们先看看,不要给蓬安县捅娄子”。

  采访中,粮库职工赵小清(化名)、刘先河(化名)、杨桂春(化名)告诉记者,他们希望有关党政部门能客观、公正、阳光地进行调查,为国家最终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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