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男子无证滥伐林木 罚款万元又获刑
23.10.2014 20:27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 张军)近日,四川蓬安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被告人秦宇(化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3年,被告人秦宇以买卖林木营利为目的,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人员在蓬安县某乡镇砍伐收购多名村民承包责任地周边的柏树332株。经评估,被告人秦宇滥伐林木折合活立木蓄积42.9746立方米。蓬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秦宇犯滥伐林木罪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采伐许可范围之外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审理中,被告人秦宇当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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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14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