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城管局执法公招 城管大队长携妻入围被质疑

27.08.2014  10:01

 

  3名招考入围者,一个城管大队长,让人心生疑惑,有编制干嘛还来考?招考资格又是怎么通过的?

  2014年7月,南充市蓬安县城管执法局招考事业编制人员,3人入围面试,其中一人是该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长,有正式事业编制。有人网上发帖质疑,“所谓的公开招聘实际是一个假象”。

  本有正式事业编制,为何又来报名考试呢?26日,蓬安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这名执法大队长还有另一个身份,是该县已经倒闭的一家公司经理。蓬安县已经取消这名特殊考生的本次考试资格,本次招聘计划一同取消。

      质疑

  招考入围3人 为何有城管大队长及妻子?

  7月28日,蓬安公布此次笔试成绩,刘金泉以43分排名第一,孟兆峰以37.5分排名第二,蒋艳以12分排名第三。3人一起进入了8月7日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8月21日蓬安县人保局公示了此次考试的总成绩。刘金泉面试成绩为0分,孟兆峰以总成绩48 .93分排名第一,刘金泉30 .10分排名第二,孟兆峰的妻子蒋艳以29 .76分排名第三。

  面试成绩公布后,知情人网上发帖,称孟兆峰为蓬安县城管局执法大队长,有正式事业编制;刘金泉是蓬安县城管局执法大队长办公室主任,而且第3名蒋艳还是孟兆峰的妻子,“这样是可以的吗?有没有相关的解释?

  大队长另一身份浮出水面:该县某公司经理

  经调查,刘金泉,男,2003年3月被该县城管执法大队招聘为城市专管员,无编制;孟兆峰,男,现为该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在编事业工人,兼任该县建设弃土管理公司经理,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即是以建设弃土管理公司经理身份报名;蒋艳,女,现为蓬安县建设弃土管理公司职工。

  调查1:有编制为何报考?

  “可能是想从事业工人转成事业干部

  孟兆峰为蓬安县城管局执法大队长,有正式事业编制。他为什么还要报考事业编制的执法综合管理岗位?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海介绍,“孟兆峰确有正式的事业编制,但他是工人身份,想通过报考,把身份变为干部编制。由事业工人,变为事业干部,确实也得通过公开招考。”叫记者意外的是,孟兆峰已经是执法大队长,为何又是事业工人,而不是事业干部?刘海介绍,这种情况在一些单位也存在,一些能力突出的“工人”,临时聘用到管理岗位。“说白了,就是在编工人想考在编干部。

  调查2:为何有报考资格?

  “另一身份:建设弃土管理公司经理

  根据《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蓬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招聘对象和范围中明确规定,“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孟兆峰为何能够通过报名这一关?经过深入调查,孟的另一身份浮出水面,除了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这一身份外,他还是该县建设弃土管理公司经理,而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即是以建设弃土管理公司经理身份报名。事业编制的孟兆峰为什么能任弃土公司经理?据知情者介绍,弃土公司早已名存实亡,正在走程序“关、停、并、转”。

  调查3:为何夫妻都报考?

  “没限制两口子不能报考同一个单位

  孟妻为何也能报名?刘海表示,国家相关规定,没有限制两口子不能报考同一个单位。有网友分析,可能是这次公开招考因报名人数不够,蒋艳是来凑数的,以达到刚好满足了开考比例不低于3∶1的硬性规定。刘金泉笔试成绩最高,为何面试成绩为0分,以致于孟兆峰以总成绩48 .93分排名第一?“我们多次给刘金泉打电话,但他就是不来参加面试,按国家规定,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就记0分。

  调查4:何以审查过关?

  “现在只是初审和复审,还没政审。

  刘海表示,报名时,每个报考人员都要承诺报考信息真实无误,“孟本人肯定也清楚他这次不能报考,我们明确公告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招考范围。现在只是在初审和复审环节,还没政审。最后政审时,我们要进行多方核实,他作为城管局正式在编人员肯定可以调查出来。肯定不能蒙混过关。”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苏定伟许雯

      最新进展

  取消执法大队长报考资格

  网上举报后,蓬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以消除不良影响。昨晚,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回应,在编的执法大队大队长孟兆峰明显违反了规定,取消孟兆峰参加本次蓬安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资格。同时,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另外入围的两人,都符合报考资格。26日晚,记者向蓬安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何长林求证此事相关问题,何长林先告知记者先找宣传部,他本人不清楚情况。后多次拨打其手机时,电话无人接听。

  据悉,除了按规定取消孟的报名资格外,孟还将面临一定年限的禁考处罚。而蓬安相关部门还在深入调查此事,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报考环境。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