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大气排放达标 四川禁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02.09.2016  15:41

  9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获悉,四川省正式启动实施燃煤锅炉提升工程,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依据提升工程内容,我省将开展工业锅炉烟气高效脱硫、除尘改造,实现锅炉大气排放全面达标。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的燃煤锅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尤其新生产和安装使用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高效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加快应用信息技术、安装在线检测、自动控制装置,实现能源利用的精确控制。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除燃煤锅炉提升工程外,我省还将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尤其将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对煤炭的替代。(记者 吴璟)

责任编辑:郑玮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