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责任

12.04.2016  11:52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切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确保不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资阳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责任书针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工作实际,提出了落实地方政府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抽检监测、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监管创新、应急防控、督查考核”等九个方面责任,对每项责任都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指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责任书同时明确,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较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和处置不当的地方,将依照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