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省发文落实带薪休假 多地要求纳入议事日程

22.06.2016  05:02

  原标题:十余省份发文落实带薪休假 多地要求纳入议事日程

  中新网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 李金磊)官方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2015年有超过50%的职工当年享受了带薪年休假。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十余省份出台意见要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多地提出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实施细则,一些地区还提出鼓励企业发放旅游消费券或旅游休闲补贴。

   超五成职工享受带薪休假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中国官方越来越重视鼓励旅游休闲等消费,以助力经济稳定增长。旅游既需要钱也需要时间,要促进旅游休闲消费,推进带薪休假的落实就成为必要措施之一。

  去年8月份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要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强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

  当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状况如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透露,2015年11月开展的部分城市(60个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显示,已有超过50%的职工当年享受了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十余省份发文落实带薪休假

  在地方层面,目前至少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青海、辽宁、安徽、陕西、福建、广东、浙江、内蒙古、湖北等十余省份出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其中均提到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以最近公布意见的湖北省为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各地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制定带薪休假计划。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加强执法检查督促,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休假权益得到落实。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在出台意见的上述地区中,广东、河北、安徽、江西、青海、重庆、内蒙古等多地均提到,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其中,河北还明确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反带薪休假政策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有责任对其进行严肃查处。

  “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足是带薪休假落实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严格追究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以不断提高带薪休假的落实率。

   两地鼓励企业发放旅游休闲补贴

  除了纳入议事日程,多地还要求制定带薪休假实施细则。陕西要求“进一步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广东提出“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甘肃也明确“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确保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一些地区还提出了发放旅游消费券或旅游休闲补贴的鼓励性措施。如,浙江提出,鼓励企业按规定发放旅游消费券或旅游休闲补贴,将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

  福建提出,鼓励企业把带薪年休假制度列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内容,发放旅游消费券或旅游休闲补贴,将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利用本省旅游资源,按工会制度规定开展劳模和一线职工疗休养、春秋游活动。(完)

责任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