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构建落实“两个责任” 层层约谈“签字背书”压实担子

03.08.2014  08:57

        原标题: 层层约谈“签字背书”压实担子

        我省以上率下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网络体系

        本报讯(记者陈松)记者7月29日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自5月省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后,落实“两个责任”正在成为全省各级党委、纪检机构的政治自觉。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约谈督促、层层“签字背书”督促、层层宣讲督促,以上率下,压实落实“两个责任”的网络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保驾护航。

        省委落实“两个责任”意见出台后,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组成宣讲团,就如何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开展宣讲,目前已在21个市州和全省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系统、工业国资系统、省政府综合经济等部门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在宣讲中,省纪委书记、副书记还与21个市(州)的书记、市长和纪委书记进行一对一约谈,了解被约谈者所在地区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约谈后,市(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承诺书》,作为考核和追责依据。各市(州)也纷纷采取宣讲、约谈和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将责任落实到县(市、区)。

        在省委、省纪委的强力推动下,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县(市、区)各党委(党组)以及各级纪检(纪检派出派驻)机关召开专题会议,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成都市建立市委书记总负责、部门一把手负全责、业务处室抓落实的“三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南充市制定并实施《违纪违法案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随案检查办法》,通过建立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担子。攀枝花市建立完善问题导向会诊制、明晰责任背书制、推动落实台账制、量化考核评估制、严格问责双查制,进一步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广安市发文规定,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一律不予提拔。广安市岳池县委督查办不定期对全县乡镇和部门进行督查,在全县敲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警钟。在成都市蒲江县,各乡镇党委书记走进村、社区,宣讲自己的主体责任。

        在省直各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相关实施意见,提出厅党组统筹党风廉政建设等八项主体责任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承办部门,突出强调一岗双责、一考双评、一述双报、一案双查“四个一双”工作机制,推进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省商务厅制定建章立制、落实责任,防控风险、监督公权等七项举措推进机关廉政建设。省食药监局制定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实施办法,有效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责不明晰、主业不突出和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省公安厅向7个部门警种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强化对各警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

        同时,我省还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5月初启动对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的新一轮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指数”在去年83.67的基础上继续高位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