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营山:推行“阳光警务”深化交通服务管理

23.10.2014  19:07

在交通管理工作中,营山县公安局积极回应群众“透明、规范、公平、公正”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深入推行“阳光警务”,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廉洁,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交警”。

一、“阳光执法”,提升执法水平。长期以来,事故处理和路面执法不规范是交警部门信访案件形成的源头,为此,交警部门通过办理培训班、专业岗位技能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等方式,系统的学政治、学业务、学法律,全面开展民警执法执勤、事故处理、车辆驾驶人管理等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文明执法意识,规范执法技能,建立全面的执法标准体系,推进交警执法标准化作业,彻底解决民警执法能力不强、办案水平低、形象不佳的问题,将“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烙刻在每一位民警一言一行之中,杜绝因民警个体因素导致执法过错产生的新矛盾。

二、“阳光服务”,保障透明度。从社会关注热点着手,重点清理解决了公路限速标志不科学、不合理和城区交通标志不规范、不明显的问题;对电子警察抓拍等非现场执法,及时通过手机联系告知;在路面执勤执法时实行阳光取证,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耐心讲解车辆违反的具体条款,做到有理有据,减少执法不当、不公等问题,让受罚者心服口服、受到教育。同时,进一步明细车管、违法处罚、事故处理等部门的办事依据和流程,把业务办理程序、处罚依据、联系电话以及监督员信息等在醒目位置公开公布,并在车管所设置了咨询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确保公平、公正。

三、“阳光操作”,取信于民。针对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部分当事人误认为“没有熟人就办不好事”的现象,全面梳理受理的案件,让案件进展情况透明操作。针对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调解难、群众诉讼不便等难题,积极联系法院,建立交通巡回法庭,改变了以往事故民警既办案又调解的传统做法,让事故当事人免受在交警、法院间来回奔波之苦,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压力,让事故处理全面阳光操作,有效提高了效率和透明度。

四、“阳光监督”,让群众评判。在车管所、违法处理室、法制办、事故及各秩序中队执勤点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增添服务举措,改善服务形象。在窗口岗位设置了“服务评价系统”,主动面对面接受群众实时监督评价,前来办事的群众通过“服务评价系统”对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进行实时评价,促进工作人员自觉规范了言行,提升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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