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

21.09.2016  09:06

 

(记者 佘颖)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扩大试点范围,2017年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

  目前,中央财政为699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含19个团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800元/年)。

  《通知》要求有关省(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包括全面了解学生状况、学校食堂状况、寄宿生在校膳食状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和管理情况、学生校外住宿情况、中午不能回家吃饭学生等情况,并据此制订方案,并综合考虑学校食堂现状、饮食习惯、物产资源特点、交通运输条件、供餐单位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分县(市)制定具体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省(区)实施方案。

  对全覆盖所需资金,《通知》明确由省级统筹,把地方试点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中央财政将根据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给予奖励性补助。

  为保证营养餐质量,《通知》也强调要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食堂,满足学生就餐需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不出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