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获评西部首个区县级“全国安全社区”
近日,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公告,命名成都市锦江区为“全国安全社区”。据悉,这是西部地区首个区县级“全国安全社区”。
“安全社区”是指由区域内各种不同的组织机构跨部门合作,运用各自的资源和服务,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目前,全国区县级“全国安全社区”共有22个。安全社区意味着社区内所有人不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日常生活中,保证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伤害、日常生活中的伤害甚至暴力及自杀等各种伤害和事故。
在2009年12月,锦江区16个街道就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全国安全社区建设,目前已有13个获得街道级“全国安全社区”称号。“要成立区县级‘全国安全社区’,区域内的街道级‘全国安全社区’的建成率要达到80%。”锦江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满足这个条件后,评审机构将从机制建设、重点场所设施建设、安全事故下降率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则命名为区县级“全国安全社区”。
近4年的创建历程中,锦江区以“整合资源、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为理念,构建完善了“大安全”监管格局“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商家、志愿者都参与其中。”在社会组织参与方面,锦江区制定并出台了《锦江区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创安社会组织工作的实施意见》,减少限制条件、简化成立程序,培育和发展社会调解类、安全维护类、社区维权类等“创安”社会组织。
在具体实施上,锦江区重点从消防、居家、交通、治安、食品等10个方面进行深化。交通方面,对83条道路进行交通安全提升改造;治安方面,在全区界面建设38套视频监控系统、1426个电子探头;居家方面,制定《锦江区社区院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联合电力、燃气等部门投入1.5亿元对全区90%居民院落实施安全硬件设施改造。
和2009年相比,锦江区2012年生产安全事故下降了75%;区域内交通安全事故下降23.4%;火灾事故下降23.8%;居民居家伤害事故下降明显。
安全社区
1989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第一届预防事故和伤害世界大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安全社区宣言》提出:“任何人都平等享有健康及安全的权利”。安全社区的概念也在会议上被提出:已建立相关组织机构,社区内有关部门、企业、志愿者和个人共同参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健康目标的社区。(记者 唐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