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三县两区获国土资源部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31.12.2014  23:56

  日前,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巴州区、恩阳区获批国土资源部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是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备“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

  我市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更高要求,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提升基层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项目经费保障、防治措施落实、规避灾害风险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