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赌场获利数百万 浙江丽水14人获刑

22.12.2013  12:33

网上创建赌博游戏平台,非法获利数百万元,12月18日,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网上开设赌场赌博的案件,14人获刑。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获刑人员中,8人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到110万元不等;另外6人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到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分处罚金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被告人吴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以股份制形式合伙在互联网上非法创建“丫丫棋牌”赌博游戏平台,同时雇佣被告人姚某等4人从事平台技术及客服服务。

丫丫棋牌”赌博游戏平台通过销售和回收游戏平台中的虚拟货币“欢乐豆”的方式,吸引全国各地玩家以现金购买使用“欢乐豆”参与“丫丫棋牌”中的“激情三十秒”“疯狂牛牛”“神兽转盘”等赌博活动,玩家赢取虚拟货币再向平台或银商兑换成现金,从而实现赌博的过程。

从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丫丫棋牌”赌博游戏平台累计销售出4000多亿“欢乐豆”,价值785万余元。

吴某等人一边开设网络赌场,一边从事“银商”活动。他们在“456”网络游戏等平台中收售虚拟货币,组织全国各地的玩家进行网络赌博,并从中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2010年至2013年5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等人在淘宝网和拍拍网注册账户,非法收售吴某等开设的“丫丫棋牌”等游戏平台游戏币,赚取中间差价。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等4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创建“丫丫棋牌”网络赌博游戏平台,并雇佣姚某等4人维护网站运行,组织他人在该平台上赌博并从中获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周某等6人以出售游戏币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构成赌博罪。鉴于被告人悔罪表现及主动退出所有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韦慧、裘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