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丹”牌酸菜鱼作料等11个产品获准使用四川泡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通知

23.10.2013  17:34

 

各泡菜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泡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泡菜协会对2011年申请使用四川泡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企业和产品进行了审核,有4家企业的11个泡菜产品申报审核合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批准申报合格的11个泡菜产品(见附表)为四川泡菜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品可免费使用四川泡菜农产品地理标志。


特此通知。


附表:《2011年获准使用四川泡菜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