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公告

08.09.2015  13:04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关于招标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学生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

二、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食堂物资采购

三、项目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

四、报名时间:9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9月11日上午9:00—11:30;

                      9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开标时间: 9月17日上午10:30时        

开标地点:温江校区行政楼二楼二会议室

五、采购文件购买:报名时购买。每套300元(文件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时递交2000元投标保证金(招标工作结束七个工作日后,保证金以转帐方式退还)。

六、报名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436室

七、报名条件:

投标人必须经工商行政部门审核登记,能满足本项目各包要求者。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需持以下有效证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审原件留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审原件留原件);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张老师 028-61800190

 

成都中医药大学招标中心

2015年 9月8日

各包要求附后:

 

 

 

学生食堂物资采购需求情况

 

一、对学生食堂伙食物资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必须以确保食品安全为前提。

2、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3、确保服务周到、供应及时。

4、确保供应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技术标准,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

5、确保货物数量(不缺斤少两)。

6、确保货物价格的优惠(在满足使用要求、且产品质量规格相等,供货价应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7、有专用配送车辆(肉类和冰冻制品类物资必须是由冷链运输车辆配送)。

8、确保我校两个校区三个学生食堂的供货(温江、十二桥)。

9、必须确保寒暑假、节假日、周末的供货。

10、为确保伙食物资储备和食堂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供应,对基本伙食物资(大米、猪肉、蔬菜)由两家供应商承担供货。

11、确保物资的索证索票,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发票和各类检验报告(必须包含有标的物所要求必须强制检验的项目或单独的检验报告)及证明材料等。

12、实行“厂校对接、农校对接”,减少中间环节,保质保量,降低成本,优先考虑米、面、食用油、猪肉的国家大型加工生产厂家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

13、本次招标中的大米、面粉、猪肉、食用油、调味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加盟、代理产品投标。

14、中标价格即为合同供货不变价。如中标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则以使用方(学生食堂)市场询价为基准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果价格达不成一致或调价上浮范围超过10%,学校可重新询价确定供应商或重新组织该类伙食物资招标。

15、同一投标单位,参投标段(包)不得超过1个。

16、中标单位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保证金是供应方在履行相关合同责任时确保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保证,中标单位必须按成都中医药大学要求缴纳足够的质量安全保证金。

17、为确保食品安全和伙食物资供应质量,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部分样品用于开标时感官检测,部分样品将由食堂加工制作、试用),投标人所中标标的物的样品即为供货产品样品。

18 、本次招标的协议供货期限:请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确定。

 

二、学生食堂所需物资数量(预估):

1、大米计划采购量:220吨/年;日均用量约1000公斤,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食用油计划采购量:50吨/年;日均用量约400公斤,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面粉计划采购量:16吨/年;日均用量约100公斤,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4、肉类计划采购量:66吨/年;日均用量约300公斤,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5、蔬菜类(注:含米面制品及豆腐豆芽等豆制品)计划采购量:380吨/年;日均用量约2000公斤,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6、冰冻制品类计划采购量:24吨/年(按实际日需订货),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7、禽类(鲜肉鸡、鲜肉鸭、鲜兔)计划采购量27吨/年(按实际日需订货),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8、鲜鱼计划采购量5吨/年(按实际日需订货),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9、鸡蛋计划采购量12吨/年(按实际日需计划订货),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10、调味品类计划采购量:6吨/年(按实际日需计划订货),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11、干杂类计划采购量:8吨/年(按实际日需计划订货),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三、学生食堂具体所需物资供应分包

分包1. 大米(普通大米、珍珠米)

拟招供应商 :2个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的企业。

3、投标单位应取得食品安全QS认证并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4、不接受:委托、加盟、代理、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粮食收购许可证、粮食加工生产许可证;

③ 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等相关资料;

④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大米、粮油加工生产企业直接供应,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2、实行“厂校对接、农校对接”,优先考虑米、面、食用油、猪肉的国家大型加工生产厂家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

3、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4、必须具有县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符合大米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无效)。

5、须拥有达到国家标准的大米加工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专业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储藏仓库(空调控温仓)和专业配送车辆,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6、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7、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8、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必须符合《GB 1354-2009 大米》标准。

2、不能是使用储存2年(含2年)以上的稻谷加工或混杂配制的大米。

3、严禁在大米中掺杂陈化粮,严禁使用滑石粉抛光或非食品类添加剂加工的大米。

4、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5、必须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

6 、必须提供重金属镉的专项检测报告(备注:此项为重点查验项,如无此项或重金属镉超标,则不具备投标资格或为无效标)

7、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

8、中标的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

 

分包2. 面粉(高筋面粉、普通面粉)

拟招供应商: 1个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企业。

3、投标单位应取得食品安全QS认证并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③ 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等相关资料;

④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技术参数:

1、质量要求:小麦粉(一级)。

2、产地要求:河南或者北方产地的小麦粉。

3、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部分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部分由食堂试用,送样的每个面粉投标样品应是销售成品(包装完整)各一袋。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小麦粉、粮油加工生产或贸易经营单位直接供应,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出具生产企业的委托书。

2、实行“厂校对接、农校对接”,优先考虑米、面、食用油、猪肉的国家大型加工生产厂家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

3、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4、必须具有县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符合面粉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无效)。

5、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专业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专业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专业的储存设备或设施和专业配送车辆,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6、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7、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面粉必须符合《GB 1355-2005小麦粉》标准;

2、严禁使用添加增白剂、掺有石粉或沸石粉及其它非食品类添加剂加工的面粉,

3、产地要求:河南或者北方产地的小麦粉;

4、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项目);

5、必须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项目);

6、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

7、中标的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

 

分包3. 食用油(大豆油、菜籽油、芝麻调和油等)

拟招供应商: 1个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企业。

3、投标单位应取得食品安全QS认证并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③ 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等相关资料;

④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技术参数:

1、质量要求:一级大豆油。

2、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部分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部分由食堂试用,送样的每个食用油投标样品应是销售成品(包装完整),或是同品牌的小包装、散装样品各5㎏。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粮油加工生产或贸易经营单位直接供应,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出具生产企业的委托书。

2、实行“厂校对接、农校对接”,优先考虑米、面、食用油、猪肉的国家大型加工生产厂家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

3、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4、必须具有县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符合食用油(大豆油)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无效)。

5、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专业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专业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专业的储存设备或设施和专业配送车辆,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6、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7、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8、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大豆油必须符合《GB 1535-2003 大豆油》标准;

2、严禁使用添加地沟油或其它非食品类添加剂加工的大豆油;

3、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项目);

4、必须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项目);

5、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

6、中标的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

 

分包4. 猪肉(分割猪肉)

拟招供应商: 2个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企业。

3、投标单位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4、不接受:委托、加盟、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等相关资料;

③ 定点屠宰许可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非疫区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过境运输证明。

④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件。

技术参数:

1、产品要求:一级冷鲜肉或一级热鲜肉。

2、质量要求:

① 肥瘦层次分明,肥膘厚度1.5厘米以下;

② 肌肉要完整一致,去皮、去槽头、不带筋络、不带奶脯、不带三腺;

③ 排骨要求含肉量以不见骨头为准;

④ 不含瘦肉精;

⑤ 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

3、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部分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部分由食堂试用,送样的每个猪肉投标样品各1㎏。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成都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猪肉质量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内的可溯源企业。

2、必须是专门从事猪肉屠宰加工生产单位直接供应,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3、实行“厂校对接、农校对接”,优先考虑米、面、食用油、猪肉的国家大型加工生产厂家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

4、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5、必须具有县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符合猪肉(或其它肉类)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无效);

6、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专业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专业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专业的储存设备或设施和专业配送车辆(冷链运输),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7、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8、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9、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必须符合GB 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2、必须提供兽药残留检测报告(项目);

3、必须提供瘦肉精检测报告(项目);

4、必须提供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5、需随每批次货品提供:动检合格证、溯源查询凭证(小票)、其它相关检验合格证及运输准运证;

6、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

7、配送、运输要求:必须采用冷链配送、运输(冷藏运输车辆),鲜肉中心温度符合0-7℃条件。

8、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

 

分包5. 冷冻制品(冻鸡制品、冻鸭制品、冻肉制品、其它冻制品等)

拟招供应商: 1个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的商贸企业或经销商。

3、投标单位应取得食品安全QS认证并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本采购项目供货及配送能力。

4、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③ 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

④ 冷冻肉、禽类制品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

⑤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件。

技术参数: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使用方的需求。

2、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冷冻制品加工生产单位或授权代理商和经销商(冻库)直接供应。

2、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3、必须具有县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符合冷冻制品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无效);

4、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供应能力、储存设备或设施和专业配送车辆(冷链运输),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5、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6、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7、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符合GB 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2、符合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卫生标准;

3、配送、运输要求:必须采用冷链配送、运输(冷藏运输车辆),

4、需随每批次货品提供:动检合格证、QS生产许可证或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及其它相关检验合格证;

5、需提供所供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含有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及不得检出物等全项检验指标)。

6、中标的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整)。

 

分包6. 蔬菜(各类新鲜蔬菜,包括:豆腐及豆芽等豆制品和米面制品等农副产品)

拟招供应商: 2个(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应至少有1个是农校对接对象——农业种植户直供)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商贸企业、经销商或农业种植专业户。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种植专业户需在所在地的县、乡出具从事本行业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4、投标单位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5、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需提供豆腐及豆芽等豆制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当日销售小票(是溯源凭证,必须提供)等相关资料,以及该产品属于成都市政府及食安办对豆腐及豆芽等豆制品强制许可生产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③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技术参数:

1、产品要求:

① 蔬菜类:新鲜蔬菜,无农药残留超标;

② 豆腐及豆芽等豆制品:豆腐及豆芽等豆制品必须具有QS标示,按成都市食安办规定,豆芽必须是由食安办指定企业生产的豆芽产品;

③ 米面制品:符合使用方的要求。

2、质量要求:

① 总体要求:色泽和形体正常,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形体和气味;

② 蔬菜类:无因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蔬菜的非正常、不新鲜状态,例如蔫萎、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并以此作为鉴别蔬菜品质优劣的依据之一;

③ 豆腐及豆芽等豆制品:符合成都市对豆制品的强制标准;

④ 米面制品:符合同类产品的质量要求。

3、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送样的每个蔬菜投标样品应有3个或以上的常用蔬菜品种。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蔬菜贸易、加工、配送的贸易经营单位、蔬菜种植专业户或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直接供应,不接受个体经营户。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校对接”的相关文件要求:农村蔬菜种植农户或种植联合户直接供应的应优先,但应出具种植所在地的村、乡、县政府部门出具的从事本行业的证明材料。

3、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4、蔬菜类必须提供农残检测报告(小票);

5、豆腐及豆芽等豆制品必须具有成都市定点生产的证明文件,并符合豆制品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无效)。

6、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供应能力、储存设备或设施和专业配送车辆,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7、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8、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9、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所供应的蔬菜类必须需随每批次货品提供: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小票)和购买地(生产地)证明(小票),以备溯源查验;

2、豆腐及豆芽等豆制品必须提供成都市定点生产的证明文件,并随每批次供货提供进货证明(小票),以备溯源查验;

3、米面制品须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4、关于质量安全保证金:

① 中标的供应商(贸易经营单位)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整);

② 属农校对接项目的种植专业户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

 

分包7. 禽类(鲜肉鸡、鲜肉鸭、鲜兔等)

拟招供应商: 1个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

3、如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殖专业户需在所在地的县、乡出具从事本行业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4、投标单位应取得成都市禽类定点宰杀或经营资格,并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5、投标单位为非定点屠宰户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成都市禽类定点屠宰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技术参数: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使用方的需求。

2、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禽类养殖、加工、商贸、配送的单位或批发市场直接供应,不接受个体经营户,养殖户应出具养殖所在地的村、乡、县政府部门出具的从事本行业的证明。

2、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3、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供应能力、保鲜储存设备或设施和专业配送车辆(冷链运输),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4、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5、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 符合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卫生标准;

2.需随每批次货品提供进货小票,以备溯源查验;

3、配送、运输要求:必须采用冷链配送、运输(冷藏运输车辆),中心温度符合0-7℃条件。

4、中标的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

 

分包8. 蛋类(鸡蛋)

拟招供应商: 1个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禽蛋养殖企业、批发市场或经营户。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殖专业户需在所在地的县、乡出具从事本行业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4、投标单位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5、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件。

技术参数: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使用方的需求。

2、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禽蛋养殖、配送的单位或批发市场直接供应,养殖户应出具种植所在地的村、乡、县政府部门出具的从事本行业的证明。

2、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3、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能力、储存设备或设施和专业配送车辆,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4、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5、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符合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卫生标准;

2、需随每批次货品提供进货小票(养殖户须提供产地证明文件),以备溯源查验。

3、中标的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

 

分包9. 鱼类(鲜活鲢鱼、鲫鱼、鲤鱼等)

拟招供应商: 1个

供货地点: 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的鱼类养殖企业、批发市场或商贸公司。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殖专业户需在所在地的县、乡出具从事本行业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4、投标单位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5、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件。

技术参数:

1、质量要求:

① 鲜活、无死鱼,

② 分割鱼的保鲜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③ 其它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满足使用方的需求。

2、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鱼类养殖、配送的单位或批发市场直接供应,不接受个体经营户,养殖户应出具种植所在地的村、乡、县政府部门出具的从事本行业的证明。

2、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可优先。

3、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专业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储存设备或设施和专业配送车辆,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4、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5、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符合GB 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2、符合NY 5053-2005无公害食品普通淡水鱼国家标准;

3 、必须提供所供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备注:此项为重点查验项,必须包含: 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等 兽药鱼药残留检测项目及其它不得检出物等全项检验指标)。

4、养殖户必须提供水质检测报告。

5、非养殖户供货的,需随每批次货品提供进货小票,以备溯源查验;

6、配送、运输要求:活鱼必须充氧运输,加工宰杀后配送的鱼必须采用冷链配送、运输(冷藏运输车辆),鱼肉中心温度符合0-7℃条件。

7、中标的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

 

分包10. 调味品(豆瓣、酱油、醋等)

拟招供应商: 1个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

3、投标单位应取得食品安全QS认证并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4、不接受:委托、加盟、联合投标。

5、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③ 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等相关资料;

④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技术参数:

1、质量要求:

① 豆瓣酱必须提供苏丹红检测报告(不得检出苏丹红);

② 符合行业标准,满足使用方的需求。

2、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部分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部分由食堂试用,送样的每个调味品投标样品应是销售成品(包装完整),或是同品牌的小包装样品各1㎏。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豆瓣、酱油等加工生产或贸易经营单位直接供应,不接受个体经营户。

2、实行“厂校对接、农校对接”,优先考虑国家大型加工生产厂家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

3、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4、必须具有县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符合豆瓣酱、酱油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无效)。

5、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专业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专业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专业的储存设备或设施和专业配送车辆,具有较强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6、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7、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8、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地方标准、行业及企业标准和要求。

2、产品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

3、必须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4 、豆瓣酱必须提供具有苏丹红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备注:此项为重点查验项,如无此项或产品中检测出苏丹红,则不具备投标资格或为无效标)

5、中标的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整)。

 

分包11. 干杂类(鸡精、干辣椒、辣椒面、花椒、粉丝、米线、木耳、海带、豆腐皮、豆豉、甜面酱、料酒、淀粉、花生米、芝麻、汤圆粉、玉米粒、香辛料等及食品添加剂类、高活性干酵母等)

拟招供应商: 1个

供货地点: 十二桥校区、温江校区

结算价格: 随市场价格,同等品质不高于市场批发价。

结算方式: 每月月末结账、次月月初转账付款。

供货时间: 根据使用方的需求,双方商定。

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从事该行业生产或贸易经营三年以上经营户。

3、投标单位在以往(三年内)生产或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配送能力。

4、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② 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③ 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

④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证件。

技术参数: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使用方的需求。

① 辣椒面必须提供苏丹红检测报告(不得检出苏丹红);

② 食品添加剂类(酵母)须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单位需提供标的物的各等次样品,用于开标时做感官检测。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专门从事干杂类别加工、生产或贸易经营单位直接供应。

2、实行“厂校对接、农校对接”,优先考虑厂家直供和农副产品直供。

3、具备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2015年企业会员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4、食品添加剂类(酵母)必须具有县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符合食品添加剂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无效)。

5、必须具有履行供应所必须的供应能力、储存设备或设施和配送车辆,具有较强的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6、由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证书(如有应提供)。

7、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8、对供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食品安全保障 的要求:

1、食品添加剂(高活性干酵母)必须符合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地方标准、行业及企业标准。

3、成品包装类产品(如鸡精、辣椒面等)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

4、 辣椒面及制品必须提供具有苏丹红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备注:此项为重点查验项,如无此项或产品中检测出苏丹红,则不具备投标资格或为无效标)

5、中标的供应商须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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