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6〕78号关于请药品配送企业尽快提交最新资质材料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03.05.2016  18:22

各上网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有关要求,目前我省正开展配送企业资质清理工作,截止目前仍有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尚未提交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最新资质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2016年5月20日前尚未补齐相关资料的,将暂停该企业配送资格。待企业重新提交最新合格资质材料后再恢复其挂网配送资格。

二、请各上网医疗机构提示各自配送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地点:玉林南街2号附3号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28-69061907、69061908。

四、资质材料要求详见《关于请资质到期的药品配送企业重新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通知》(川药械采〔2016〕21号)。

五、为保障临床用药,配送资格调整变化期间,请各医疗机构、药品企业及时登录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按要求重新勾选确认采购配送关系。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