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的通知

11.08.2014  21:03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局《2014年关于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培训基础工作,省局将建设和储备一支能够满足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的优质师资队伍,为全省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师资保障。现将推荐师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推荐对象

1.党政领导干部。范围为全省系统内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省局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各市(州)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

2.全省系统内各单位业务骨干。各机关事业单位在有关专业领域或所在行业中业务知识较强,工作能力较突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

3.专家学者。主要为省内优秀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管理者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或教授、教师。

(二)基本条件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监系统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认真履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行政人员、公共课师资不需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3.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探索研究药监工作,能够有效提升参训者的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

4.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现代培训理论与方法。

5.具有一定的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师资推荐表(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获奖成果等复印件。

三、师资入库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两种形式,并填写《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师资推荐表》进行报名。组织推荐需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组织审核。由省局人事处牵头,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教学情况特别是授课效果进行审核。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按照师资条件进行评审,确定师资人选。

(四)组织聘任。对审核确定的师资人选,由省局进行聘用,聘期2年。被聘人员有申请退出的权利。

四、师资库的运行及管理

(一)师资库建成后,由省局统筹协调,可实现全省系统内资源共享。

(二)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局人事处负责具体管理和维护,根据专题内容和考核评估结果,每年更新一次。

(三)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聘请授课单位承担授课师资的课时费和食宿交通费用。入库师资承担授课任务的工作量和表现可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称的参考依据。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于2014年8月15日前向省局人事处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907239794qq.com。

联系人:李娅

电话:(028)86785762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师资推荐表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附件

干部教育培训师资推荐表

姓名:

授课方向:

填表日期年月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姓名

性别

照片

(小二寸)

民族

出生年月

现工作

单位

现任职务

最高学历

身份证号

职称

(300字以内)

参与干部教育培训经历及效果评价

主讲课程

(一)

课程名称

授课内容

简介

主讲课程

(二)

课程名称

授课内容

简介

主讲课程

(三)

课程名称

授课内容

简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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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本人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主管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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